海洲街道冯高墩8幢1单元201土地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4 11:02:56

现拟对下列单位(个人)申请办理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土地登记申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4日


 原土地使用者:杨国良、杨菊新
 土地坐落:海洲街道冯高墩8幢1单元201
 土地用途:综合(住宅)
 面积(平方米): 36.69
 原证书号 :海国用(2004)第4102132675

微信公众号
海宁房产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