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街道牡丹城5幢1单元1501土地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7 16:43:03

    现拟对下列单位(个人)申请办理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土地登记申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7日


 原土地使用者:夏茂峰
 土地坐落:海昌街道牡丹城5幢1单元1501
 土地用途:住宅
 面积(平方米):9.8
 原证书号:海国用(2010)第4103702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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