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税签了阴阳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发布时间:2014-09-21 15:05:26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减少或逃避应缴纳的税款,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即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房屋买卖的实际成交价格,同时另签订一份合同,其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远远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并以该分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备案,并以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基础向国家缴纳税款,达到逃税目的。
买卖双方这种行为属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其有关逃避税收的条款应属无效。
律师提醒:因房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交易额较大,加之做低价格规避国家税费的行为本身就具有违法性,阴阳合同带来了较大的交易风险。买卖双方应尽量进行正常的交易,以防止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