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婚前购房应书面约定出资额为妥
发布时间:2014-10-15 16:07:15
      在现实生活中,恋人婚前购置房产,分手不得不对所购房屋予以分割的案件渐渐增多。对于此类情况,目前人民法院主要依据婚姻法解释的精神作出处理:双方对房产出资、产权份额有协议的,则按出资比例等予以分割;双方对房产没有约定的,应当推定为双方共同共有性质,根据公平原则双方均分;有证据表明确为一人出资的,则另一人一般情况下得不到任何补偿。在双方共有的情况下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
      海宁房产网特约律师提醒:
      恋爱中人要是提及财产问题的话,目前在中国还不被大部分公民接受。但为防止出现类似纠纷,我们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1、应对所购买的房产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如出资额、共有比例等;
     2、保存在办理房产买卖手续过程中的合同、付款凭证、对帐单等材料;一但有纠纷的话,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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