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颜海杰所有的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24幢1单元402室的房产证(证号为00275320)、土地证【海国用(2013)第03846号】、契证(01043574),声明作废。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