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街道梅园路28号1幢2单元404室土地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8 11:57:38

      现拟对下列单位(个人)申请办理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土地登记申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8日

 原土地使用者:杨梦姣
 土地坐落:海洲街道梅园路28号1幢2单元404
 土地用途:住宅
 面积(平方米):76.32
 原证书号:海国用(2012)第06587号

微信公众号
海宁房产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