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如民所有的坐落于海宁市海昌街道碧云轩16幢2单元3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海房字第00196583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海国用(2010)第4105192737号)、契证(纳税凭证字号:467745号),现公告予以注销。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