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石街道名都花园4幢2单元604室土地证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4 15:16:19

 根据《海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海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嘉海执民字第1100号]的裁定,庄弘义、顾仙宝、钱宁一坐落于硖石街道名都花园4幢2单元604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海国用(2011)第05283号〕已变更至于礼盛、杨建冬,庄弘义、顾仙宝、钱宁一未交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我局特公告国有土地使用证海国用(2011)第05283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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