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里44号1002室土地证遗失补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1 09:06:01

现拟对下列单位(个人)申请办理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土地登记申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11日


原土地使用者:王建根、沈伟惠
 土地坐落:海洲街道人民里44号1002室
 土地用途:综合(住宅)
 面积(平方米):17.97
 原证书号:海国用(2002)第41021845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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