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19日10时至2023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铜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0;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名庭园62幢2单元903室房屋。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建筑总层数:十二层,该房屋铺位于第九层;房屋用途:住宅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01.59平方米,分摊面积18.0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627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81年6月26日止。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评估报告及现场实际为准。
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5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出让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5月2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158169108000017879000001481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案件咨询电话:0795-8716679 ;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3479559960;
监督电话:0795-8716659 ;
联系地址:铜鼓县永宁镇城北路145号;
网 址: https://sf.taobao.com/0795/10;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