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中心举行执行财产评估摇号活动。
评估标的物:
1、(2023)浙0481执1603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高红、蒋晓英所有的坐落于平湖市当湖街道百步桥新村19幢1单元501室房产等全部财产。
2、(2023)浙0481执1159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沈建阳所有的坐落于海南省琼海市博鳌亚洲湾巴厘岛15D栋的房产一处。
3、(2023)浙0481执1392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徐亚、崔清云所有的坐落于海宁市海昌街道地中海公馆14幢1单元601室房产一处。
4、(2023)浙0481执1351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李斌(共有人杨雨美)所有的坐落于海宁市海洲街道开元名都6幢504室房产等全部财产。
5、(2023)浙0481执1159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沈建阳所有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院2号楼3层301房产等财产。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上述案件相关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届时请到场参加。
法院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6号 咨询电话:0573-870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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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