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2年10月16日15时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海宁市海洲街道百合新城河畔苑17幢1单元201室住宅一套(建筑面积约156.74m2)。参考价111万元,保证金15万元。
注:该标的设有保留价。与该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二、有意者在拍卖日前将保证金汇入海宁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于2012年10月15日17时前携带有效证件(企业凭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须出具相应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银行交款凭证或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银行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到嘉兴市启蒙路59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详情参见竞买须知。保证金不计息。
三、报名及展样时间:2012年10月14日-10月15日
四、咨询电话:13515731155
13605736696;
法院监督电话:0573-870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