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房子住的,能否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发布时间:2012-10-15 20:59:35
可以的。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封存账户中有公积金缴存余额的职工。
2.在本市工作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有租赁住房自住并支付房租行为,且签订的租赁协议期限满半年以上。
3.承租的住房包括: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房或单位集体宿舍、私有住宅等,且申请职工或其配偶为承租人。
4.租赁私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不属于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