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2-11-21 14:15:36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原件);2、土地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指居民身份证;3、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公证书(原件);5、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6、变更后的契证(复印件);7、无偿继承或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原件);8、门牌号码证(复印件);9、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10、登记机构要求补充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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