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行政划拨、集体使用等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供地方式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 市区碧云路东侧、水月亭路南侧 2.6679 医疗卫生 1.11 21.50% 35% 行政划拨
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 新建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 市区城南大道北侧、环西二路东侧 5.538 教育 0.64 18.11% 35% 行政划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庄先生 钱先生
电 话:87241220 87226173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