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房贷族1月1日起房贷月供“减负”
发布时间:2013-01-04 10:15:04

正在还房贷的市民注意了:你的房贷利率已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降息后的新利率。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央行在去年两次降息,因为绝大部分市民约定的房贷调息规则为次年1月1日,所以说房贷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按降息以后的利率计息。

  这里所说的房贷,是指去年7月6日以前办理的个人房贷,并且合同约定“次年1月1日调息”。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8日,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7.05%,下调到了6.80%;去年7月6日,央行再次降息,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6.80%,下调到6.55%。这就意味着,去年7月6日降息前申请房贷、车贷的市民,从今年1月1日起每月利息支出将有不同程度的“减负”。

  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个月月供相同)为例,假如购房者向银行借了100万元30年期的房贷,去年6月8日前,按照7.05%的年利率计算,借款人的月供为6686.64元。今年1月1日起,当房贷年利率执行6.55%的新标准时,借款人的月供为6353.60元,月供要比以前少333元。即便按最低的7折利率来算,执行新利率后,房贷月供也会减少211元。假定2013年央行基准利率不再发生变化,仍以上述利率执行,那么一年将少还近4000元。

  如果一个客户贷款金额为50万元,还款期为20年的话,采取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利率下调前月还款额为3891.52元,而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后,月还款额降为3742.6元,减少约149元。

  去年6月8日前贷款的客户,今年起可以享受两次利率下调带来的月供减少。如果在去年6月8日至7月5日期间办理的房贷,则享受一次利率变化的幅度。如果是7月6日以后贷款的客户,月供则没有变化。多数购房者的贷款额在30~100万元,执行新利率以后,月供将下降100多至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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