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房屋征收:对不足45平方米(含)房屋的补偿政策
发布时间:2013-01-12 09:49:18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同一产权人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多本产权证的〈含直管公房〉,面积合并计算)不足45平方米(含),可享受按45平方米予以补偿(以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为准,不含装修、附属物补偿)的底限保障。
微信公众号
海宁房产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