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用户登录
我的收藏
(0套)
首页
二手房
租房
新楼盘
小区房价
中介公司
学区搜房
过户贷款
免中介租房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海宁房屋征收补偿的所得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3-01-27 12:13:50
1、企业所得税,企业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个人所得税。对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补偿政策规定的标准获得的征收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因政策性搬迁取得收入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凭纳税凭证及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等相关资料,经房屋征收部门核准后按实缴税额予以支付。
在线快速委托
在线QQ:
电话委托:0573-87173939
我有房出售
我有房出租
小区房价
克拉公寓-钱塘公馆
均价:18621元/m²
海宁商城
均价:7191元/m²
东方公寓
均价:11598元/m²
未来公馆
均价:9995元/m²
蔡家埭(旧)
均价:12123元/m²
基隆墩
均价:10287元/m²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