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街道西苑2幢1单元402室土地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6 14:04:40

      现拟对下列单位(个人)申请办理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土地登记申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26日


原土地使用者:李宏量
土地坐落:海洲街道西苑2幢1单元402
土地用途: 住宅
面积(平方米):16.87
原证书号:海国用(2003)第4102315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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