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房屋征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得胜里、人民里、蔡家埭三个区块的签约户数比例均超过95%,征收补偿协议正式生效。
记者就被征收户关心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房屋征收办相关负责人。
一问: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得胜里、人民里、蔡家埭三个老旧小区,是我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新政出台后首次实施的征收区块,共涉及被征收户1254户,面积7.56万平方米。自去年12月21日启动征收工作以来,经入户调查登记和改建意愿征询、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作出征收决定、入户上门评估等工作,今年4月1日进入“实体征询”阶段,即签订相关补偿协议。
截至昨天中午,这三个区块共完成评估1254户,评估率100%;完成签约1206户,签约率96.17%(其中,产权调换755户,货币补偿422户,公房续租39户);完成腾房69户。三个区块中,得胜里签约率为95.94%,人民里签约率为96.54%,蔡家埭签约率为96.52%。按照有关房屋征收规定,在签约期限(5月31日)内,签约户数达95%以上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
二问: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何时领取货币补偿款和相关奖励?
在补偿协议生效后,凭“个人不再申请住房困难的具结书”,在被征收人腾空旧房、交出旧房钥匙、验房后五个工作日内支取货币补偿款。
签约奖、搬迁奖获得的条件是:对在征收决定公布的签约期限内按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协议生效后可获得按期签约奖人民币3万元。在公布的搬迁期限(6月30日)内提前20天完成搬迁的,每产权户奖励人民币2万元;提前10天完成搬迁的,每产权户奖励人民币1.5万元;按期搬迁的每产权户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三问:签约期满后,达不成协议的被征收户怎么处理?
目前,得胜里、人民里、蔡家埭还剩下48户未签约,其中得胜里17户、人民里19户、蔡家埭12户。下一步,房屋征收部门将集中力量、综合施策,力争在5月31日前进一步提高签约户数比例。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户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征收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