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大道南侧地块安置房建设监理方监理不到位
发布时间:2013-07-12 09:32:34

7月10日,一纸处罚通知被送往承担城南大道南侧地块安置房一期工程监理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是公司”),通知表明将对该公司依照合约处以196.8万元的罚款。这是市城投集团成立以来,对安置房建设中监理公司监理违约开出的最大“罚单”。

    城南大道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是我市投资规模最大的安置房项目。项目规划用地21.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6万平方米,总投资超46亿元。建设安置房33幢4289套,并配有大型商业楼、幼儿园、社区与物业用房等。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开工面积约40万平方米,计划2015年竣工。目前,该工程已处于桩基施工阶段。

    前期,经过招投标,城南大道南侧地块安置房一期工程监理由求是公司中标。根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管理。因此,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否监理到位,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南大道南侧地块安置房作为旧城改造安置房项目,更是关系到上千户旧城改造居民将来的生活,该工程质量的监管尤为重要。

    自今年5月2日开始,求是公司投标配备人员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到项目现场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理。但经市城投集团检查,截至7月2日,求是公司实到人员仅15人,且5、6月份监理平均到位人数未超过15人/天。而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桩基阶段应到60人/天。

    “安置房建设丝毫马虎不得。求是公司不仅人员没有完全到位,而且最重要的27个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个未到,13个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也仅到位3个,两项人员实际到位率均达不到投标承诺工程实施阶段到位率的70%,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市城投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此,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对求是公司5、6月份人员不到位情况进行罚款,罚款(违约金)为196.8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求是公司7月份的监理人员到位率仍未按合同履行,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到位率远远低于投标承诺的到位率。“7月份若仍未能改正的,城投集团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启动终止合同的处罚条款。”

    今年以来,市城投集团大力加强安置房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施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等)采取密集抽查、抽测,动真格、敢碰硬,严把安置房质量关。该集团还对另一个安置房工程监理方监理失职、擅自更换监理人员以及7月2日晚9时夜间正常施工无人监理的行为开出8万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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