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街道百合新城云霞苑11幢1单元101室房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18 11:08:19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10月8日10时至2013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1.221999.238917.4&user_id=1026382869,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宁市海洲街道百合新城云霞苑11幢1单元101室房产(含装修)。该房产系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为1层。内部结构:三室二厅二卫,三室朝南,新装修,水电卫齐全。房产建筑面积:135.43平方米,房产证号:海房字第00256827,登记日期2012年9月7日;土地使用权证面积:57.5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住宅,土地证号:海国用【2012】第04913号,终止期限:2072年4月7日;契证号(20101)浙地契证NO.01068304。房产已抵押。
起拍价:16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7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3年10月1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1046900000009852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3-89232016,监督电话0573-87017088
联系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海宁市人民法院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