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0月23日14时,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依法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832号10层1001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78.79平方米;含装修)及车位一个。起拍参考价:170万元。【保证金20万元】
特别说明:①标的设有保留价。②与本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③对上述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委托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院审查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主张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有意者在拍卖日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海宁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于拍卖会前携带有效证件(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和银行交款凭证或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银行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到海宁市龙祥大酒店大厅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同时提交高于起拍参考价的密封报价单。详情参见竞买须知。保证金不计息。
三、拍卖方式:先密封递价再现场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标的展示:2013年10月20日-10月22日16时(看样先预约)。
五、咨询电话:0573—82085795
13515731155(物资)
84031681(嘉诚)
82091898(正联)
法院监督电话:0573—87017016
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嘉兴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嘉兴市正联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