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行政许可事项从原来的43项,削减至18项,减少58.1%;非行政许可事项从原来的19项,削减至2项,减少89.5%;取消了房屋产权证登记费,每年为群众减负近500万元。
对于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事项,已于11月1日起不再执行。今后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社会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管。
对于原为许可、非许可现调整为日常管理服务的事项,重新梳理办事流程,从原来以前置审批为主的监管方式,调整为以事前的咨询服务、事中的行政指导、事后的稽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
对于仍保留的审批事项及牵头负责的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资料,实现审批流程再造,着力解决多头受理、资料重复提交、部门互为前置等问题。
关于房屋登记、土地登记、契证、门牌证统一办证的问题,分阶段实施,近期主要解决一门受理、一套资料、一个出口问题,即在服务中心设置一个统一办证窗口,进行收件和发证,地税、住建、国土、民政部门仍各自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从而实现一个窗口对外,解决资料重复提交、多次交费等问题。今后市民只要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资料,交一次费用,计划于12月1日起实施。远期将实现四证合一,即房产证、土地证、契证、门牌证四证合一。
关于投资项目“六阶段”办理问题。负责施工图联合审查阶段和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查、限时完成”的原则,由住建窗口统一收件受理,纸质资料只收一套,然后抄告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审查或验收,限时完成,实行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制度,相关图审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将审查或验收结论送达住建局窗口的视为通过。凭通过审查或验收的结论,建设单位可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计划在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