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政房征字[2013] 2、3号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人民里、蔡家埭下列被征收户的土地证因遗失,声明作废。
海宁市食品有限公司遗失坐落于人民路西侧的土地证,号码为海国用(2001)4102235896。
唐振荣遗失坐落于人民里22-24号的土地证,号码为海国用(2004)4102181283。
海宁市二轻供销公司遗失坐落于硖石街道蔡家埭1幢,号码为海国用(2000)第4102190238号。
海宁市二轻供销公司遗失坐落于硖石街道万绿浜1幢,号码为海国用(2000)第4102190069号。
应月琴遗失坐落于硖石街道蔡家埭的土地证,号码为海国用(1998)第4102190205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